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关联方民富供热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承租关联方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民富供热资产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
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煤炭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专属《惠天热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杰 、李卓 、王世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