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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及目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人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环保”)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5,000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货物等。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预计 金额本次增加 金额增加后 金额2023年1-9月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货物等威孚 环保采购货物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60,10045,000105,10066,005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谈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无锡市新区灵江路9号4号楼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环保催化剂;提供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年 9月 30日,总资产411,125.47 万元,净资产201,428.80万元,营业收入280,252.81万元,净利润 32,954.3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晓东先生担任威孚环保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进军先生担任威孚环保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孚力达与威孚环保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威孚力达向威孚环保采购货物等,威孚环保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

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

2、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公司业务并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具体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人威孚环保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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