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70万股,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0.045%。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自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方正证券股份,当市场价格低于10元/股将不进行处置。若处置计划实施期间,方正证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处置计划按照相应变动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份为1999年公司投资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所获得的股份,2001年湖南证券更名为泰阳证券,泰阳证券经过方正证券兼并重组后变更为方正证券。目前公司持有方正证券股票370万股,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0.045%。公司持有的方正证券的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得更大收益。处置该类金融资产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确认的金额转入留存收益,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