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