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召集人:刘德运
委员:张美贤、廖兴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