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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9,221,772.8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9,222,465.46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1,739,13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602,324股后的41,136,80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568,403.0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 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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