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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1、谭 学: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蔡镇疆: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3、甄卫军: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4、高 丽:6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二)说明: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每届审定一次,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按季度发放。

3、在控股股东单位和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待遇。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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