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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江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江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水生和黄印电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江宇、陈水生、黄长远、黄印电和程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江宇任主任委员;

2、曾繁英、涂书田、陈水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曾

繁英任主任委员;

3、李肇兴、曾繁英、徐泽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李肇兴任主任委员;

4、涂书田、李肇兴、黄长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由涂书田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的资格。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长远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印电、王育生、黄文乐、黄文喜和杜长青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长青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杜长青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箱:charliedu@foxmail.com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南洪路24号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赵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秋发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春金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2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七)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或者董事长对副董事长有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4(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
5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 (十七)审议公司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股东大会标准的对外捐赠;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6…… (六)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或者董事长对副董事长有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8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9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10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长工作细则》为新增制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简历

1、江宇先生,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在江西省婺源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政府干部任纪委副书记;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森林公园管理局任副主任、副局长;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中云镇任党委副书记;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在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政府任副县长;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江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江宇先生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江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水生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政府下派石英晶体厂工作;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在江西省上饶县供电局工作;1993年12月至1998年10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劳动人事局办公室任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5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任科长;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办公室任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上饶枫岭头镇政府任副书记、副镇长、镇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在江西上饶郑坊镇政府任党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江西上饶清水乡政府任党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在上饶市城投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赣饶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闽发铝业公司副董事长。

陈水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黄长远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在南安经商;1996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2年至2007年12月担任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主要成果及曾获荣誉包括:2012年被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海西创业英才”;2014年被评为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劳动模范;2018年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评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2019年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有色金属标准化20年突出贡献奖”;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ISO28340:2013《阳极氧化复合膜》主要起草人;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五、六、七、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黄长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妹夫,是现任董事黄印电(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的姐夫,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姑侄关系,与监事周剑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黄长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黄印电先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1988年至1992年在南安经商。1993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与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叔侄关系,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黄印电之姐夫,监事周剑为黄印电之姐夫。除此之外,黄印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程丰先生,男,1984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于中国人寿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于上饶市横峰县行政投诉中心任职;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兴安街道办事处任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任团委书记;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监察室主任;2016年12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于上饶市上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支部书记、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于上饶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任委员、书记,党政办主任;2016年3月至今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11月至今任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程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程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徐泽波先生,男,1983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于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职;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于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上饶市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泽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徐泽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徐泽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涂书田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

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书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李肇兴先生,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第32届台湾杰出职业经理人、第20届台湾中部杰出职业经理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幕僚长兼董秘,樱花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监事,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副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肇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曾繁英女士,女,1969 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年获泉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曾任华侨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教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繁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0、王育生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一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工程师。1993年5月至2003年3月担任公司挤压车间主任;2003年4月至2008年1月担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担任公司美林生产制造厂厂长;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东田生产制造厂厂长;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育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吴赵晶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7月-2006年12月于景航锻铸责任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07年1月-2009年3月于宁波友谊铜业有限公司任总经办主任,2009年4月-2016年4月于上饶市天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2016年4月-2017年3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师,2017年3月-2020年6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审计法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赵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2、黄文乐先生,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担任福建省宏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福建柳湖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2020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为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子,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喜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为叔侄关系,与公司现任监事周剑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黄文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3、黄文喜先生,男,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2014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子,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为叔侄关系,与公司现任监事周剑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黄文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4、杜长青先生,男,198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7月-2013年7月上海巨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2013年8月-2015年2月于上海博联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2016年6月于江西春华集团任董事长助理,2016年7月-2017年5月于银康(上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6月-8月于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尔资本)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8月-2020年6月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助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杜长青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5、江秋发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1999年8月于福建省汽车改装厂任财务科长,1999年8月-2010年8月于福建晋江凤竹集体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0年8月-2011年12月于晋江三力机车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1年12月-2014年4月于福建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4月-2015年5月于福建辉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8月-2020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江秋发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6、陈春金女士,女,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7月-2014年4月在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2015年10月起从事证券管理工作,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春金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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