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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盛毅先生和罗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盛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罗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止本公告日,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倪得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与刘宝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宝华先生为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提名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刘宝华先生简历

刘宝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四川大学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2021年9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宝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倪得兵先生简历

倪得兵,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0年4月至2002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0年12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1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18年7月至今,任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得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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