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1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041,000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1,04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83,973,201股减少至882,932,201股(详见临2023-042号公告)。据此,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捌仟叁佰玖拾柒万叁仟贰佰零壹(883,973,201)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捌仟贰佰玖拾叁万贰仟贰佰零壹(882,932,201)元。 |
第十九条第1款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83,973,201股。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82,932,201股。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83,973,2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82,932,2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