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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7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学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6.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范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3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伟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建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鉴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已任职四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将在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届满前之前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

(三)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何建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1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子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份有限公司无锡办事处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总监;2022年1月至今兼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周子清:男,198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任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研究所生物研究员;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门医药代表;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医药代表、助理产品经理;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优色林品牌Detailing(医院渠道)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医药代表;2014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卫材(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医药代表;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泰克博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部门销售代表;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连云港崝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制剂研究员;2021年10月-2022年12月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1月至今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换届在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审查意见》;《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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