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96证券简称:许昌智能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3年1-6月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针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
月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三)针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针对《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五)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公司编制的2023年1-9月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月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投资者
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来小康、马靖昊、夏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