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不减持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比(%) |
杨小奇 | 17,430,860.00 | 7.56 |
陈春梅 | 30,707,851.00 | 13.32 |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 13,637,603.00 | 5.92 |
龚传军 | 5,753,877.00 | 2.5 |
合计 | 67,530,191.00 | 29.3 |
二、 承诺内容
基于对富瀚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春梅女士、杰智控股有限公司、龚传军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富瀚微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富瀚微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承诺事项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