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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3-104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97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9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7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82,2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苏、高铭泽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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