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规定为准。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