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2、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10,000万元。同时,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为部分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新增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担保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世名(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新材料”)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常熟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向民生银行常熟支行申请3,6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与民生银行常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在3,6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世名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3,6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84万元)。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世名(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MACCAWMYXT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赛格商住服务中心4#办公楼
5、法定代表人:卢圣国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世名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24日,处于初创期尚未实
际开展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9月30日,世名新材料资产总额为1,326万元,负债总额2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3万元,资产负债率17.23%,所有者权益1,098万元;2023年1-9月,世名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44万元,利润总额-102万元,净利润-102万元(注:2023年1-9月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2、保证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最高保证余额:人民币3600万元(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6、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84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世名新材料与民生银行常熟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
2、公司与民生银行常熟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