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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恒投资”)被司法拍卖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3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对协恒投资持有的3,33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分三笔进行,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本次拍卖的具体结果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成交价格 (人民币元)竞买人
协恒投资1,110,0000.79%5,893,282.5韩莉莉
1,110,0000.79%5,913,282.5钟 革
1,110,0000.79%5,913,282.5安忠歌
合计3,330,0002.36%17,719,847.5

注:若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点保留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拍卖的公司股东协恒投资持有的3,330,000股公司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司法拍卖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协恒投资4,806,0003.40%1,476,0001.0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前,协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本次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后,协恒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1,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2、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及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博进驰”)、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恒投资”)与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占江先生将其持有的35,838,27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36%)、协恒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4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06%)合计29.4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润钿科技行使。

鉴于李占江直接持有的200万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且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其直接持股数变更为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协恒投资持有的91.4万股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其持股数降低至4,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综上所述,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由41,580,277股降低至38,644,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5%。

本次协恒投资持有的333万股被司法拍卖及过户登记完成后,协恒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1,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综上,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由38,644,277股降低至3,5314,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9%。

3、本次协恒投资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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