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6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费用3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