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9份,实际发出表决票9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高贵超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赵泽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6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费用3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预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高贵超先生、姚志华先生、吴国红先生、赵泽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议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