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福莱转债”自2022年11月28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福莱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1207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的核准,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429,30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35元。
(三)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
公司均已完成上述事项对应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204,430,50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6,723,313.50元变更为人民币587,830,940.5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46,893,254股变更为2,351,323,762股。
(四)相关情况说明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根据境外上市新规、新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未获得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及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特将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对应的相关条款单独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一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46,893,25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46,893,254股,其中内资股(A股)1,696,893,25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4%;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96%。 (MP16)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51,323,76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51,323,762股,其中内资股(A股)1,901,323,76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0.86%;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14%。 (MP16)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723,313.5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7,830,940.5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理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