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瞿洪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钰如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誉先生、刘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钰如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我们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被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必要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及经验,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碧 |
杨雷 |
王辉 |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