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