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等,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少于”不含本数。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