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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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健鹏
2、委员:施春兰、秦广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三、关于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鉴于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该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公告编号:2023-10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