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1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伟先生的辞职申请,为强化内控、合规经营、防范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姜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2023年11月11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08,914股,占公司总股本3.23%,辞职后姜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聘任任谷璋先生为公司分管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23年11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伟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决定聘任任谷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任谷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