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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4
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3-04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1月1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股份回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2.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回购期限

2.4.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根据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4.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2,000,000 -4,000,0000.57-1.136,000-12,000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30.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情况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如需);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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