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副总经理吉利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2023年11月10日起辞职生效。吉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二)辞职原因
吉利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系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涉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变动。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辞职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