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2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学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965,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357%。
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333,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81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刊登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965,3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965,3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七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刊登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82、2023-083、2023-084、2023-085、2023-086、2023-087、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965,3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72,1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于炜、马康彦
(三)结论性意见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三)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