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富士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3-087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 200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7,614,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经研发储备及能力建设,具备生产 HTCC(高温共烧)陶瓷基板、陶瓷管壳等能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相关产品属“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大类,未包含在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中,为开展下一步生产经营活动,需新增经营范围。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614,9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经研发储备及能力建设,具备生产 HTCC(高温共烧)陶瓷基板、陶瓷管壳等能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相关产品属“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大类,未包含在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中,为开展下一步生产经营活动,需新增经营范围。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2023 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614,9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2023 年修订)》,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1)《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613,4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611,6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建明、陈维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 经全体出席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投票结果统计表;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