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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2023年11月3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73665科强股份2023年11月27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霞盛路1号科强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一)

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霞盛路1号科强股份会议室。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2023年9月26

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

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10月31日为触发日,公司制定了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三)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殷海刚 电话:0510-8601392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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