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宜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旭合”)增加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旭合科技新增担保额度17亿元,云南旭合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该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旭合科技及云南旭合生产经营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53,0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