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0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对象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旭合”)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旭合科技51%股权交割至公司名下后,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旭合科技已完成股权交割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目前旭合科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结合其实际业务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
拟对旭合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旭合增加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旭合科技新增担保额度17亿元,云南旭合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旭合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等。
本次新增的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原审议的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增加后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旭合科技 | 51% | 72.96% | 0.00 | 30,000 | 170,000 | 200,000 | 559.30% | 否 |
云南旭合 | 51% | 99.72% | 0.00 | 0.00 | 30,000 | 30,000 | 83.90% | 否 | |
合计 | 0.00 | 30,000 | 200,000 | 230,000 | 643.20%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71MA8P8L1P63 |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质磊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蓝丰生化 | 51.00% | |
郑旭 | 31.85% | |
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0% | |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 | |
合计 | 100.00%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7,209.09 | 13,369.2 | 11,390.40 | 172.21 | 129.31 | 13,839.89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 | 148,256.12 | 40,086.13 | 95,297.70 | -25.26 | -55.68 | 108,169.99 |
(2)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13MACB7KAM5Q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碧谷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2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路驰 |
成立日期 | 2023年3月13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 |
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 | 15,864.81 | 43.99 | 22,217.82 | 48.99 | -1.01 | 15,820.82 |
注:云南旭合成立于2023年3月13日,故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3.1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旭合科技和云南旭合的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为其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