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13日,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他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承诺履行情况,督促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董事会应当主动、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承诺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披露相关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进展情况、违约金计算方法及董事会收回相关违约金的情况(如有)等内容。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