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经由本公司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获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39,807百万元、人民币94,526百万元及人民币41,585百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10月 | 同比(%) | |
机动车辆险 | 229,612 | 5.5 |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 86,575 | 4.5 |
农险 | 54,509 | 14.9 |
责任险 | 29,770 | 4.0 |
企业财产险 | 14,497 | 5.7 |
信用保证险 | 4,765 | 3.5 |
货运险 | 4,491 | 10.8 |
其他险种 | 15,588 | 37.3 |
合计 | 439,807 | 7.2 |
注: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编制,下同。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10月 | 同比(%) | |
长险首年 | 46,129 | 14.7 |
趸交 | 22,359 | -2.2 |
期交首年 | 23,770 | 36.9 |
期交续期 | 45,544 | 5.9 |
短期险 | 2,853 | 2.6 |
合计 | 94,526 | 9.9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10月 | 同比(%) | |
长险首年 | 11,993 | 20.8 |
趸交 | 7,961 | 13.4 |
期交首年 | 4,032 | 38.7 |
期交续期 | 12,086 | 2.1 |
短期险 | 17,506 | 6.8 |
合计 | 41,585 | 9.0 |
上述资料未经审计及未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提请投资者注意。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