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张晓贤、高广玉等1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张晓贤、高广玉等1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5日对拟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的张晓贤、高广玉等14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1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6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张晓贤、高广玉等1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张晓贤 | 核心员工 |
2 | 高广玉 | 核心员工 |
3 | 王强 | 核心员工 |
4 | 方颖 | 核心员工 |
5 | 杨广辉 | 核心员工 |
6 | 周庆军 | 核心员工 |
7 | 高兴 | 核心员工 |
8 | 李佳彬 | 核心员工 |
9 | 张永飞 | 核心员工 |
10 | 赵乐丛 | 核心员工 |
11 | 李学伟 | 核心员工 |
12 | 赵会永 | 核心员工 |
13 | 鲁振国 | 核心员工 |
14 | 路胜波 | 核心员工 |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4、《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