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1月9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23,280,166.17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补助名目 | 补助金额 | 发放时间 | 类别 |
1 | 高质量发展奖励 | 3,600,000.00 | 2023年7月 | 与收益相关 |
2 | 出疆运费补贴 | 3,010,342.00 | 2023年6月 | 与收益相关 |
3 | 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1,430,000.00 | 2023年9月 | 与资产相关 |
4 | 技改奖励 | 1,040,000.00 | 2023年7月 | 与收益相关 |
5 | 单笔100万元以下政府补助汇总(共95笔) | 14,199,824.17 | 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合计 | 23,280,166.17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