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700 万元,剩余 26,300 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