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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的所有股东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均有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37,279,657股增至3,750,962,363股(最终转增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调整,调整方式详见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届时将对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

算公式进行论证,待明确除权(息)调整安排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

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7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田集团重整管理人(即“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下称“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年11月21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须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送达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出资人组会议”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伍雨然、翁秋妹

(四)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标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风险提示

(一)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7月25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 ,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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