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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其持有的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丽景”)66.67%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洛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洛阳市国资委”),同时经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洛阳市国资委将其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并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保持一致行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古都丽景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老城区政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发来的《告知函》,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深化创新国资国企改革,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其持有的古都丽景66.67%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国资委,同时,为保证金冠股份经营的连续和稳定性,经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全权行使洛阳市国资委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

(一)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本次股权划转前,洛阳市国资委未持有公司股份。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持有古都丽景100%股权,老城区政府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7,795,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8%,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为保证金冠股份经营的连续和稳定性,经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签订《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洛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古都丽景全部股权涉及的金冠股份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之表决权全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并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保持一致行动。

1.涉及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会议提案、董事与监事等人事提名、会议投票、经营决策、公司管理、行动建议等事项;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3.对公司未来发展、业务经营、资产权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范围内,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认为应采取一致行动的其他事项。

根据前述《表决权及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约定,老城区政府依然间接享有公司 26.28%的表决权,能够决定金冠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金冠股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古都丽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老城区政府。上述间接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请关注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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