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曙光股票代码:60030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辽宁曙光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曙光股份/ST曙光/上市公司/公司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中能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深圳中能因司法程序而导致减持ST曙光40,000,000股股份,占ST曙光总股本的5.92%
买受人/竞买人钟革、王梓旭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中能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其新)
出资额人民币500万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3000515373334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游艇船舶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深圳市中能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67%,许其新33.33%。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有其他 国家居留
许其新总经理中国深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ST曙光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深圳中能持有ST曙光的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2%)于2023年9月27-28日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以清偿债务。

2023年9月28日,竞买人王梓旭、钟革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以最高应价竞买了深圳中能持有的ST曙光(证券代码600303)4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2%,占深圳中能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2023年1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上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92%股份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年11月9日,上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92%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曙光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ST曙光总股本的5.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ST曙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中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深圳中能持有ST曙光的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3年9月27-28日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以清偿债务。2023年9月28日,竞买人王梓旭、钟革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以最高应价竞买了深圳中能持有的ST曙光(证券代码600303)4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2%,占深圳中能持有公司股份的100%。2023年1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上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92%股份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年11月9日,上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92%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

三、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2023年9月28日,竞买人王梓旭、钟革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以最高应价竞买了深圳中能持有的ST曙光(证券代码600303)4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2%,占深圳中能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股权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ST曙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中能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权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ST曙光股份。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中能持有的ST曙光股份1,14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17%的股份已在2023年4月19日被拍卖成交;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11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
股票简称ST曙光股票代码600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B栋8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其他司法拍卖□ □ 赠与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40,000,000股 持股比例: 5.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后数量:40,000,000股 变动比例:5.9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中能持有的ST曙光股份1,14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17%的股份已在2023年4月19日被拍卖成交;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