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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光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0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2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2023年11月2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30510丰光精密2023年11月20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太湖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

审议《关于提名周惠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惠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北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3-05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

2023-05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1)。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太湖路2号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7273528;传 真:0532-87273528;邮政编码:266300;联 系 人:吕冬梅。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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