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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项目(以下简称“德赛电池配股项目”)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德赛电池配股项目已于2023年6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23年7月4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公告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作为德赛电池配股项目的保荐人,对德赛电池配股项目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之日(2023年6月2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2023年前三季度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同比下降40.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5.51万元,同比下降37.33%。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及上年同期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387,984.221,551,196.72-163,212.50-10.52%
营业成本1,259,833.511,399,304.41-139,470.90-9.97%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营业毛利128,150.71151,892.31-23,741.60-15.63%
管理费用25,626.1524,845.31780.843.14%
研发费用48,585.2743,412.685,172.5911.91%
财务费用2,422.50-2,139.924,562.42213.21%
营业利润34,182.4971,379.86-37,197.37-52.11%
利润总额34,088.1771,425.49-37,337.32-52.27%
净利润34,103.8860,312.07-26,208.19-4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60,586.55-24,334.17-4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25.5158,443.47-21,817.96-37.33%
毛利率9.23%9.79%-0.56%-5.72%

(二)2023年前三季度发行人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同比减少24,334.17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等项目变动导致,其中:(1)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3,212.50万元,从而导致营业毛利同比下降23,741.60万元。(2)2023年1-9月研发费用48,585.27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172.59万元。(3)2023年1-9月财务费用2,422.5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4,562.42万元。公司上述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宏观经济承压,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比如,消费电子出货量最大的智能手机方面,根据IDC初步统计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14.6%;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降,同比下降7.8%,第三季度同比下降幅度收窄到0.1%。2023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1.3亿部,同比下降7.4%,第三季度出货量约6705万台,同比下降6.3%。笔记本电脑和平板方面,Canalys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出现了明显下滑,同比分别减少了17.7%及10.6%,第三季度出货量同比下滑6.7%,跌幅有所收窄;TechInsights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2023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全球

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同比分别下降30%、13%及7%,出货量仍持续下降,但跌幅持续收窄。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同比变动趋势与A股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3年1-9月同比增长率
营业收入000049.SZ德赛电池1,387,984.22-10.52%
300207.SZ欣旺达3,431,873.92-6.19%
营业利润000049.SZ德赛电池34,182.49-52.11%
300207.SZ欣旺达21,686.45-62.03%
利润总额000049.SZ德赛电池34,088.17-52.27%
300207.SZ欣旺达21,645.54-63.26%
净利润000049.SZ德赛电池34,103.88-43.45%
300207.SZ欣旺达24,595.95-47.22%

整体而言,发行人业绩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系受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影响,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所致。

2、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发行人为确保储能电芯、储能系统、SIP工艺等新进领域在手研发项目顺利推进及新投资的湖南电池及德赛矽镨项目能顺利投产运营,相应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2023年9月末与去年同期相比,发行人研发人员合计增加了150人,导致发行人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增加,2023年1-9月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23,613.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0.72万元。

此外,随着储能电芯业务和SIP业务的持续推进,发行人持续增加相关领域的研发及设备投入,且湖南电池及德赛矽镨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转固,因此2023年1-9月发行人研发费用中折旧与摊销为4,388.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58.39万元。

3、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受汇率波动影响,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产生汇兑收益2,743.61万元,较

去年同期汇兑收益减少3,404.27万元。此外,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合计384,531.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0,265.11万元,主要系由于发行人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因此,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影响,导致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增加幅度较大。

综上,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发行人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研发费用增加,以及发行人受汇率波动及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二、经营业绩变化情况是否可以合理预计,是否已经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2023年6月2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已于2023年7月4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6月8日披露的配股说明书中,对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业绩下滑情况等方面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保荐人已在其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尽职调查报告》之“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之“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中对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进行了风险揭示。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保荐人已合理预计可能导致发行人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且已在配股发行申报文件及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相关因素不会对公司当年以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一)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将逐步回暖,预计公司整体订单量将逐步恢复

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宏观经济承压,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短期需求疲软,公司部分客户订单量低于同期,导致公司前三季度整体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未来,伴随着终端库存的逐步出清,叠加苹果、华为等终端品牌新品的密集发布,今年下半年消费电子行业有望迎来温和复苏,预计公司整体订单量将逐步恢复。智能手机方面,根据IDC初步统计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14.6%;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降7.8%,2023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幅度已收窄至0.1%,与前几个季度相比,市场衰退有所放缓。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分别同比下降12.1%及2.1%,降幅明显收窄。此外,IDC预计智能手机市场将在今年年底和2024年恢复增长。

笔记本及平板电脑方面,Canalys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分别减少了17.7%、10.6%及6.7%,全球平板电脑市场的跌势有所放缓,2023年第二季度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总出货量同比下降11.5%至6,210万台,但出货量环比提升11.9%,表明了今年下半年市场复苏有望加快。TechInsights发布报告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5,120万台,同比仅下降7%,这是自2022年第一季度以来市场跌幅首次放缓至个位数。

智能穿戴方面,Canalys数据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可穿戴腕带设备的出货量达到4,400万台,同比增长6%。在智能穿戴行业中,厂商们开始竞相提升产品细节,致力于提高市场竞争力。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元宇宙概念的升温,进一步推动了智能穿戴设备的热度。据市场调研机构IDC数据显示,2023年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4.6%,全球市场将以5.1%的五年复合年增长率健康增长。

此外,2023年下半年消费电子新产品发布亦会带来较明显的市场反响。随着今年下半年几大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发布产品,在芯片、充电接口、电池容量、镜头、折叠屏应用等配置均有较大的迭代和升级,将有望刺激消费电子设备的需求增长,带动上游供应链的反弹。

(二)储能电芯业务的投产和SIP业务的持续拓展将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状况自2022年以来,发行人陆续投入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及德赛矽镨SIP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等。为切实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落实公司的新增业务布局,促进公司储能电芯及SIP业务发展,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及人员储备。因此,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48,585.27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172.59万元。未来,随着公司新建项目陆续投产运营,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将带动公司业绩增长,预计发行人盈利能力将有所改善。

随着公司新增储能电芯业务的投产和SIP业务的持续拓展,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将有所提升,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其中:

1、发行人从事SIP业务子公司德赛矽镨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002.48万元(未经审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11.32%,销售规模实现快速增长。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德赛矽镨已实现单月扭亏为盈,预计未来可保持盈利状态。未来,随着发行人SIP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其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产能利用率提升,将持续改善发行人盈利能力。

2、发行人子公司湖南电池已于2023年逐步建成投产,其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42.84万元(未经审计),其中2023年7-9月实现营业收入3,582.96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5月19日,湖南电池与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闻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能建储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湖南云储循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中与产能消纳相关的核心内容包括:

(1)湖南电池为合作方提供电芯产品及系统集成配套支持,合作方在储能产品生产和项目建设中优先使用湖南电池产品。

(2)合作方优先采购湖南电池的储能产品用于其市场开发,湖南电池提供产品技术支持。

(3)合作方根据掌握的资源情况,在开展新能源领域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时,在合理合法、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公司旗下公司的电芯

及电池产品作为储能设备等。预计发行人上述战略合作伙伴可为湖南电池产能消纳提供较大支持。目前,发行人通过储能封装集成业务已经积累了储能领域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华为、古瑞瓦特、沃太能源等,并稳步推进客户的储能电芯认证。随着湖南电池产能释放,其营业收入将进一步增加,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三)加强外汇管理及募集资金到位可有效改善发行人财务费用

受2023年前三季度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产生汇兑收益2,743.61万元,去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6,147.88万元,差额3,404.27万元,因此造成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上升。上述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关注外汇市场的行情变化,加强外汇管理,从而降低外汇波动风险。此外,由于发行人新建项目债务融资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未来,随着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预计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负债规模,减轻公司利息支出压力。

综上,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消费电子行业短期疲软、外汇汇率波动以及新增业务布局投建影响,上述因素并未对行业竞争格局产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未改变当前发行人作为消费电子行业锂电池核心供应商的行业地位,未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产品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未来,随着市场回暖、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新建项目产能释放,预计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将逐步恢复。因此,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发行人长期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增长和战略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综上所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均未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化,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未对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对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与德赛电池实际情况对照如下:

序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条件德赛电池实际情况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德赛电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德赛电池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德赛电池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赛电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2023年9月末,德赛电池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5,923.51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9%,主要为对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及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德赛电池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6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增发还应当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2020年至2022年,德赛电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969.22万元、
序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条件德赛电池实际情况
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79,376.54万元和86,620.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164.03万元、75,613.21万元和81,648.94万元,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要求。 本项目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不适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要求。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后,公司仍满足配股的条件,并可合理预计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出现亏损情况,主要依据如下: (1)2023年前三季度发行人虽业绩同比下滑,但仍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2023年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5.51万元,具有较高利润安全垫。 (2)四季度为发行人传统销售旺季。随着发行人核心客户于2023年下半年陆续发布新品且新品实现批量出货,预计发行人2023年四季度经营业绩将有所提振,不会导致发行人2023年全年业绩亏损。 (3)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2023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毛利率为9.23%,较去年同期未出现大幅波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与德赛电池实际情况对照如下:

序号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德赛电池实际情况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德赛电池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德赛电池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德赛电池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德赛电池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序号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德赛电池实际情况
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因此,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构成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障碍。

六、针对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

中信证券经审慎核查后承诺,自审核通过之日(2023年6月2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持续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1]003531号、大华审字[2022]004077号、大华审字[2023]000713号)。

2、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相关专项说明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发行人在会后事项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异常变化。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252.38万元,同比下降40.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5.51万元,同比下降37.33%。虽然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面临一定的压力,但发行人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会对发行人长期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发行人本次发

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因此,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不构成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的障碍。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的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以上处罚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是指构成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而应予披露的处罚。

10、发行人没有做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新增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发行人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发行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9、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上述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中的盖章、签名属实。

20、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上市日,如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中信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认为,承诺期间发行人未发生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同时,本保荐人已对所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贤 曾展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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