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1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或“承租人”)在最高本金限额30,75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30,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与建发(海南)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7,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与信达金租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公司为合肥协鑫与信达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应向信达金租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公司担保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6、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在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90,039.34 | 581,900.18 |
总负债 | 380,001.44 | 399,781.48 |
净资产 | 210,037.90 | 182,118.70 |
2023年1-6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458,957.19 | 502,439.31 |
营业利润 | 13,326.54 | 12,926.66 |
净利润 | 12,919.20 | 13,077.73 |
(以上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4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4、法定代表人:郭奕辰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7,308.62 | 165,959.93 |
总负债 | 89,523.06 | 99,561.88 |
净资产 | 67,785.56 | 66,398.05 |
2023年1-6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30,134.23 | 38,960.78 |
营业利润 | 1,425.12 | 4,174.59 |
净利润 | 1,387.50 | 3,911.28 |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其他说明: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30,75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建发(海南)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30日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1、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担保物租赁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信达金租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6、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六)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6日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6,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36,05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1,49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7.16%;为子公司绿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64%。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