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贠振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下属分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小店畜禽良种场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贠振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贠振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贠振德先生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贠振德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贠振德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贠振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连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杜连杰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1日
附件:
杜连杰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曾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工会主席,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杜连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上述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连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