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及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不存在买卖迪贝电气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迪贝控股有限公司(盖章)吴建荣(签字)吴储正(签字)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