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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3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股东的回报方案规划》

在各位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为进一步拓宽发展平台、优化布局,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和推进分拆子公司在港股上市的相关工作,在该分拆上市安排实施后,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及股东回报能力。鉴于此,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计划在分拆子公司港股上市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推出如下股东回报方案:

1、计划2024年-2026年,每年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注销,具体回购安排以届时经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2、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计划2023年度分红(不含回购)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40%(含本数),具体金额以2023年度审计后公司制定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监事会认为对股东回报方案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的提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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