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9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月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0号)通知,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6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5,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91,502.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008,497.39元。截至2023年1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04号)。
2、行使超额配售权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3日行使完毕。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730.40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6,294,400.00元,扣除新增发行费用944,085.2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350,314.71元。2023年3月6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16号)。
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 9,000.00 | 7,035.88 |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 9,000.00 | 12,000.00 |
合计 | 18,000.00 | 19,035.88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监管协议签署说明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全资子公司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新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一)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1、账户名称: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3、银行账户:2201 0215 1920 0390 097
(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1、账户名称: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银行账户:8981 2801 2000 0105 198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