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3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1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四条 违反承诺是指未按承诺的履约事项、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条件等履行承诺的行为。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准,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