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2万元,保持出资比例不变,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增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有资金250万元人民币与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增资
扩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国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览逸括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逸括维”)引入新投资者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基科技”),同时宁波国贸与傲基科技共同对览逸括维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永强国贸持有览逸括维75%股权,傲基科技持有览逸括维25%股权,永强国贸仍控股览逸括维。会议同时授权览逸括维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减少创业基金投资额暨延长基金投资期限的议案》;
公司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参与投资设立创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国贸”)与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浙科永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基金认缴总规模为2.25亿元,永强国贸认缴出资2亿元,占比88.89%,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8年。
该创业基金已于2015年12月9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创业基金已实际出资到位2,250万元,其中永强国贸实际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
创业基金累计投资各类项目4个,其中退出项目2个,目前在投项目2个,在投资金1,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投资日期 | 在投金额(万元) |
1 |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1月 | 900 |
2 | 马力达汽车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 | 100 |
合计 | 1,000 |
鉴于创业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届满,但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经基金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创业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五年,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并购基金认缴总规模由2.25亿元减至1,000万元,已实缴尚未投出的资金将按比例退还给各投资人,后续并购基金将继续做好已投各项目的退出等工作。
上述减资事项完成后,各投资人在创业基金的认缴出资份额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变更前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变更后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1 | 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888.90 | 88.89% |
2 | 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 | 13.30 | 1.33% |
3 |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220 | 97.80 | 9.78% |
合计 | - | 22,500 | 1,000 | 100% |
会议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减资及延长投资期限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减少创业基金投资额暨延长基金投资期限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收回部分的投资资金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