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 公告编号:2023-095 |
债券代码:128124 |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992年首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总收入(经审计)33.2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6.10亿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陈林 | 1997年12月 | 1997年 | 2016年6月 | 近三年签署永利股份(300230)、贝因美(002570)、威尔泰(002058)的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蔺琤 | 2018年3月 | 2014年 | 2014年1月 | 近三年签署永利股份(300230)的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海成 | 2002年2月 | 2000年 | 2000年1月 | 近三年复核永利股份(300230)、贝因美(002570)、威尔泰(002058)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年报审计费用 | 170万元(不含税) | 预计2023年审计费用与2022年基本持平,具体金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 — |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30万元(不含税) | 同上 | —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